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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自产生以来,对科技发展、人权实现以及社会进步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突出表现为与生存权、受教育权、发展权等人权发生冲突,造成了富国越富穷国越穷的局面。由此,知识产权制度遭到了质疑。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比较重视,从理论上研究知识产权并试图改善其与人权的关系,但是,效果不是很理想,冲突仍在不同程度上发生着,有的领域甚至较为严重。这就需要我们对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进行深入研究,创新知识产权中与人权冲突的基本理论,使知识产权与人权平衡协调发展。
论文以语境论为研究进路,以权利冲突理论为主线,以人权为视角,全面地研究了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问题。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冲突属于权利冲突,多数学者认为权利冲突主要是正当的合法的权利之间的冲突。知识产权与人权都是合法的权利,但是由于现代知识产权法出现了合法性危机,知识产权的正当性有了瑕疵,所以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冲突是欠缺正当性的法定权利与正当的法定权利的不能同时实现。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和文化背景。冲突在制度上表现为知识产权主体扩展、知识产权客体扩张、知识产权权利内容增多、创新性与实用性标准降低和保护期限的延长等方面与社会公众的人权相冲突,在实践中表现为知识产权与生存权、发展权和集体人权等不断地发生冲突。冲突的发生是由于知识产权与人权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新自由主义思潮、新经济增长理论以及产业政策理论对知识产权的影响、知识产权制度的扩张等导致的,但更为重要的是冲突的发生是以跨国公司为首的知识产权人及发达国家片面地追逐利益、无视人权造成的。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冲突,是发达国家以知识产权为手段,进行经济扩张,谋求发达国家利益。
知识产权与人权能否协调发展?通过研究历史上知识产权与人权的联系发现可能性是存在的。为解决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学者们提出了利益平衡、利益分享、知识公共领域及人权框架下的知识产权等理论,这些理论对冲突的解决有一定效果,但是实践中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越来越广泛激烈,说明这些理论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应取其精华同时进行创新。以现代人权理论为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理论基础,在确定以国际民主的社会为背景、各国根据本国经济条件进行知识产权立法的基础上,调整知识产权的人性基础,以平等为知识产权的价值目标,明确创造者的知识产权具有人权属性,确立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及公权化,赋予社会公众获得知识产品权以及完善知识产权基本理论的其它方面。通过以上创新,使知识产权在促使人权逐步实现的同时得到发展,使知识产权与人权平衡和谐地发展。
本文得出的结论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知识产权与人权冲突的现实问题,为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立法提供理论指导,从而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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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gree: 法学博士
Mentor: 马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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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2010
Language: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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